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努力帮助在我市的贫困中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同时在全社会弘扬团结友爱、互助进步的传统美德,构建和谐社会,团市委决定继续开展台州市千人结对助学行动。有关事项具体如下:
一、启动时间:2012年7月
二、资助对象:
各县(市、区)品学兼优、家境贫寒的中小学生,包括低收入家庭子女、贫困孤儿、贫困外来民工子女。
三、名额分配:
椒江50名,黄岩100名,路桥50名,临海100名,温岭50名,玉环50名,天台200名,仙居200名,三门200名。其中黄岩50名、临海50名、天台150名、仙居150名、三门150名由团市委组织各地团员青年、青企协会员、青联委员、爱心人士等进行结对,其余由各县(市、区)团委组织本地爱心人士、团员青年自行结对。
四、资助标准:300元/学年/人
五、资助程序:
1.多方筹款。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发动广大团员青年,广泛组织基层团支部、青年文明号、青少年维权岗、青联委员、青企协会员等集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本次结对行动。台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统一接受各级团组织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。
2.确定名单。受助对象由各县、市、区团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基础上,经与各地慈善总会、民政部门协商后统一推报。符合条件的贫困中小学生,也可自行向各地团委申请。团市委经审查后确定受助名单。
3.灵活结对。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,可以是一个人结对资助一个贫困学生;一个单位结对资助若干个贫困学生;也可以是一个团支部、几个捐款人结对资助一名或多名贫困学生。各地要在9月1日前完成结对各项工作。
六、有关要求: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级团组织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,认识千人结对助学行动的重要意义,切实服务青少年学生的成长成才。各县(市、区)团委分管书记要作为第一负责人加强领导,并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。
2.调查摸底,深化落实。要广泛开展调查摸底,摸清本地贫困中小学生,特别是贫困孤儿的人数和具体情况。各县(市、区)团委要切实做好贫困孤儿在本地的资助结对工作。其他名额将由团市委牵头落实。
3.广泛宣传,强化监督。各县(市、区)团委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,邀请本地各类媒体参与活动,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宣传和活动宣传,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。同时,要主动接受捐助方、新闻媒体、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。
请各县(市、区)团委根据要求于 7月20日前将本地贫困孤儿情况、千人结对助学行动受助名单汇总表上报团市委宣传学少部。
联系人:潘 丹 联系电话:88510625
邮箱:tztswxsb@163.com
附件:2012年台州市千人结对助学行动受助名单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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